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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长到二十八岁的时候,才去荷兰和顾宁远领了结婚证。那一天秋高气爽,两个人在旁边的小教堂举办婚礼,里面只有几个亲近的人。沈约和顾宁远接吻,交换戒指,许下诺言,顾无双拽着唐枝的衣袖,激动的眼睛都红了。
张瑾领着他家才四岁大的小姑娘,宠得像个心肝宝贝,一边喂她吃蛋糕,一边调侃沈约,“我说沈约啊,你活着的三分之一时间都在享受谈恋爱的甜蜜,为什么要这么想不开,在这大好时光就跨入婚姻的坟墓呢?”
沈约手里拿着一束捧花,是颜色鲜艳的玫瑰,抽出一枝逗弄张家的小姑娘,叫她问自己的父亲为什么愿意结婚。
小女孩被花晃花了眼,立刻就叛变革命,奶声奶气地问:“爸,爸爸,你为什么和,和妈妈,进坟墓?”
可惜她年纪小,话太长又记不住,结结巴巴说了一小半。
张瑾连呸了好几声,“咱们可不能说这话!”又无奈地说,“你可真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,我这该给你喂着吃的,你说出卖就出卖,冻得爸爸心肝疼。”
张小姑娘有点茫然,沈约笑了笑,把整束花都塞给了她。
顾宁远从远处走过来,他今天和沈约穿的一模一样,左手无名指那里戴了一枚戒指。两个人大概是不懂低调是什么,戒指上是钻石攒成的鸢尾花,极美,在阳光下能闪着人眼。他手里端着酒杯,才抿了一口,看见这边的动静便过来了。
沈约半倚在他的肩膀上,“渴了。”顾宁远把手上的酒杯递过去,沈约低着头,就着那喝了一口,抬头吻了吻顾宁远的下巴,又撒娇似得咬了一口。
“顾先生,我好高兴啊。”沈约把他抵到阴影处,摘了眼镜,眉眼弯起,眼眸满是光,“从今以后,你是我的先生,我是你的老公了。”
顾宁远心里太软,单手搂住他的腰,拉紧沈约的手,只感觉他的心跳的极快,又忍不住起了坏心思,咬了一口他的耳垂,“是啊,我的沈先生。”
他们相遇的时候,沈约才八岁,养了二十年,长到二十八岁,从救命恩人到家人,最后是爱人。
此生不再分离。
张瑾只瞥见一点,都觉得狗眼已瞎,捂住小姑娘的眼睛,又嘱咐,“去去去,我家乖乖以后离他们远一点。”
小姑娘懵懵懂懂地点点头。
结完了婚,顾宁远忙着回去工作,沈约倒闲得很,拎着自己的笔电,整日陪着顾宁远。这辈子没有顾宁远的干预,沈约却没有再走上辈子的路。他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尝过商业上的事,没太大的乐趣,上大学的时候就凭着兴趣念了一个偏门却有趣的学科,出来后找不到工作,另辟蹊径,开始写起了悬疑恐怖小说。这份工作没别的好处,就是又闲又自由。
这样写了几年,沈约的性格又好强,小说卖的很好。他的小说很有特色,虽着重描写人性之恶,可又极擅长爱情,虏获了大批的少女心。
沈约打开自己的微博,把资料一项项编辑过来,最后还是觉得不满意,给自己手上的戒指拍了张照片放成头像,才觉得心满意足。
简直希望全世界都知道他结婚了!有先生了!不需要别的姑娘给自己生猴子!
此后的生活与以前也没什么分别,只是柳妈有些多余的忧虑,她知道两个孩子相爱,可顾家总是要有继承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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