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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还记得那天晚上,在病房里,莫绍谦冷冰冰的手指,就按在我脖子里的大动脉上。他连眼神都是冷的,说话的语气非常平静。他摸索着我颈中喷张的动脉,带着一种近乎轻蔑的笑容:“怎么不在这儿来一下?要割就割这里。血至少会喷出两米,甚至喷到天花板上,你在五分钟之内就会死掉,省多少麻烦。”
那时候漫长的手术已经让我筋疲力尽,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反抗什么,或者最后一次尝试又仍旧是绝望。我看着他,已经没有了怨憎,如果这都是命,那么,我认命好了。
我认命,于是没心没肺地活下来,放弃去九泉之下和父母团聚;我认命,于是厚颜无耻地做莫绍谦的情妇;我认命,于是继续虚伪地念着大学,做一个若无其事道貌岸然的学生。
我真庆幸在很久以前就和萧山分手了,起码不用把萧山拖到这种污糟的关系里来。
萧山,其实这两个字都是很轻的舌音,像春天里的风,温柔而温暖。每次当我无声地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,都轻得不会让这世上任何人听见。
那是我唯一的瑰宝,我曾经拥有过的,最好的东西。
可是没有了,不管怎么样,都是没有了。
就像是父母,不管我怎么样哭,怎么样闹,怎么样的绝望伤心,可是他们不会再回到我身边。不会再安慰我,照顾我,给我倚靠。
和萧山的这次偶遇让我整整一星期打不起精神来。我哪儿也不去,除了上课就是呆在寝室里,在寝室里我就拼命做题,一本考研的高数模拟题被我做完了大半本,只有做题的时候我心里才是安静的,只有做题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不孤单。笔尖在稿纸上沙沙地写出演算,每当这时候我就又像是站回到高中那块黑板前,我知道有个人就在我身边,粉笔在我和他的手中发出吱吱的声音,一行一行的公式,一行一行的运算,正从我和他的手下冒出来,我知道他就在我身旁,和我齐头并进,最后会写出与我一样的答案。
周末的时候慕振飞来约我吃涮羊肉,我不去,被悦莹死活拉着一块儿去了。自从上次萧山出现后,我对与慕振飞和赵高兴的每次碰面都生出了一种恐惧的心理,我怕和他们在一块儿的又有萧山。真正地看到萧山,我才知道我有多胆小,我以为我是破罐破摔了,我以为我是真无所谓了,但是那次萧山出现,我就立刻又碎了一次。
那声“咔”的轻响,是从心底冒出来的,然后蔓延到每一块骨骼,每一寸皮肤,把它们龟裂成最细小的碎片,然后再痛上一回。
三年,原来三年来我一直没能忘却他。他说分手,我答应了,然后我们就分手了,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我那天对自己轻描淡写的安慰:不就是分手吗?十六岁的恋爱真的会持续一生一世吗?等进了大学,我一定就忘记他了。
可是我一直没办法忘记他。
进了涮羊肉店,我的心忽的一下子,就像块石头,沉到看不见底的深渊里去。我不仅又看到了萧山,我还看到了萧山旁边坐着的林姿娴,几年不见她更漂亮了,而且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独特的动人气质。我腿都不知道该怎么迈了,要不是悦莹挽着我,我估计我早就已经像堆受潮的糖沙,塌在了那里。
林姿娴见到我还挺有风度,特意站起来跟我握手。慕振飞这才知道我和萧山还有林姿娴同是高中同学,他似乎颇有兴味地打量着我们三个。三个人里头我话最多,我夸林姿娴的包好看,不愧是独立设计师的代表作,然后我又夸她的围巾,burberry的格子,总是这么经典不过时。一连串的名词、形容词在我舌头上打个滚就吐了出去,我比那些动不动做思想工作的辅导员还爱说话,我比那些在图书馆管期刊的更年期大妈还要啰嗦。因为我不知道我一停下来会说出什么话来,我似乎跟林姿娴的关系空前地好起来,哪怕离开高中后我们再没见过一次面。
连悦莹似乎都被我成功地瞒过去了,她大概以为我是见到老同学所以太兴奋,夹了一筷子羊肉搁到我的碟子里:“快吃吧你,真是跟黄河似的,滔滔不绝了。”
我嘿嘿笑着开始吃羊肉,萧山给林姿娴也涮了一勺羊肉,林姿娴娇嗔:“这么肥……让人家怎么吃啊?”
萧山很耐心,用筷子替她一点点把肥的挑掉。我埋头大吃糖蒜,谁知赵高兴说:“老大,你看看萧山和他女朋友,人家才叫举案齐眉,你也不管嫂子的,就在那儿紧着自己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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